問:出臺加強經營性用地儲備實施辦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優化和規范經營性用地儲備管理,統籌土地供應,盤活土地資產,不斷健全和完善我市土地儲備制度體系。
問:此項工作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答:一是強化規劃引領作用。依托國土空間規劃、各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按照“正面、負面及審慎”原則,在“多規合一”的底圖上開展儲備土地的規劃指標論證優化工作。二是編制科學合理的儲備計劃體系。1. 編制土地儲備三年滾動計劃。2. 同步編制年度儲備計劃和供地計劃。3. 計劃執行與調整。三是建立統分結合的儲備協同機制。1. 構建“1+N”模式的儲備管理體系。2. 統一開展市級驗收和入庫。四是明確儲備資金籌措支出。1. 明確儲備資金籌措路徑。2. 規范做地成本支出渠道。五是明確儲備成本核算標準方法。六是強化儲備土地監測監管。按照“誰做地,誰管護”的原則,管護主體可采用自行管護和委托管護方式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