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游發展。
(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
(七)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市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游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產業、旅游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八)指導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負責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九)指導全市文化旅游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指導、推進全市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及其監督管理。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十三)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體育宣傳。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定并實施體育培訓規劃。
(十五)綜合管理廣播電視事業。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指導廣播電視重大工程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管理重大廣播電視活動;監管視聽節目制作和服務機構的準入,審查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對廣播電視機構的宣傳、發展、傳輸等重大事項進行業務指導、行業監管;指導、推進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六)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行業管理和監督;配合做好園林城市創建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景區范圍內的有關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游、文物領域安全及應急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監管旅游景區、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旅游星級飯店和旅行社的安全生產。
(十八)指導、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十九)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