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獲得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局公開政府信息,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方式。
一、主動公開的信息
1、機構簡介
2、領導分工
3、人事任免
4、部門文件
5、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本局的信息自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局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等途徑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局將受理申請,否則不受理。
(一)受理機構(接受信函)
本機關指定局辦公室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部門的通訊地址:句容市華陽西路26號審計局辦公室,郵編:212400;聯系電話:0511-87264653。本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業務。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申請獲取政府公開信息,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應一事一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局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公室接收當面申請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申請人提交申請后,辦公室將出具接收回執。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在“句容市審計局”網站上“依申請公開”——“在線申請”欄目填寫完后提交即可。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單位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3.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三)申請處理
本局收到申請后,將對申請進行審查,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審查,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
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根據下列不同情況,做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局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局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做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四)申訴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局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