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句容市茅山風景區管委會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本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及相關目錄將適時更新,并在句容市政府網站茅山管委會欄目發布。
茅山風景區管委會依據相關職能和法律法規,行使行政職能所涉及的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政府信息,除保密或依法免于公開外,均予以公開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予以提供。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形式
茅山風景區管委會主要通過句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開政府信息。咨詢電話:0511-87828999。
(二)公開范圍
茅山風景區管委會依法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4類:
1、信息公開指南。
2、信息公開制度。
3、信息公開年報。
4、信息公開目錄:機構設置、領導分工、人事任免、部門文件。
(三)公開時限
管委會對市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的信息,要及時更新,進行有效維護。管委會的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行政許可依據等信息應長期留存。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一)受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句容市茅山風景區管委會辦公室
通信地址:句容市茅山風景區管委會
郵政編碼:212446
聯系電話:0511-87828999
傳真電話:0511-87828238
受理時間:工作日
(二)申請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信函、傳真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2)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至句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所在地當面提交書面申請,當面申請時申請人應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應當場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確需延長答復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素不完整、不準確,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對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或該信息不存在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
2、申請的辦理
(1) 審查。管委會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
(2) 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并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即時登記。
(3) 答復。能即時答復的申請應該及時答復;對不能即時答復的申請,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出具《信息公開告知書》。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本單位將適當延長答復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如果單份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政府信息公開請求,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
(4) 提供信息
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申請,屬管委會職責范圍內的信息,將口頭或書面向申請者提供信息。
對不屬管委會職責范圍或信息不存在的,管委會將向申請人說明或告知所屬公開機關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免以公開的其它情形。
三、組織領導和保障監督
(一)充分利用政務公開專欄、宣傳櫥窗、新聞媒體固定欄目、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對外發布政府信息。
(二)管委會紀檢室依照本規定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管委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對管委會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
1、向我單位紀檢室投訴。
監督電話:0511- 87827816
通信地址:句容市茅山風景區管委會紀檢室
郵政編碼:212446
接待投訴時間:每周工作期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管委會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三)新聞媒體報道或者社會傳言與相關事實不相符合造成惡劣影響的,相關業務主管處室要及時公開予以澄清,必要時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四)信息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政府年度預算,以保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接受社會評議,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獎勵;對違反規定、玩忽職守、貽誤工作,或者擅自對外發布未經核實和批準的相關信息的直接責任者,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