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巢湖市許某某騙保案2020年9月,安徽省巢湖市醫療保障局接到患者黃某某家屬投訴舉報,稱該患者在開取慢性病藥物時被巢湖市醫保局建立的慢病監控系統告知當月已超量。經核實,該參保人系在宋慶齡愛心醫院被他人冒用身份開藥。經調查,巢湖市參保人許某某伙同其兒子丁某、兒媳陳某某盜用他人醫保卡信息開藥售賣,涉嫌騙取醫保基金26427.4元。自2016年10月至2020年10月,許某某在巢湖市內向貧困戶、低保戶收購藥品,并電話聯系外地買藥人,商談好藥品種類、數量、價格,再指使其子丁某通過網絡平臺銷售所購藥品,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2636422.4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巢湖市醫保局責令許某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1年6月22日,巢湖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許某某犯非法經營罪、詐騙罪,兩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10000元;被告人丁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120000元;被告人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丁某退回違法所得100000元、被告人陳某某退回違法所得27000元,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26427.4元已全部追回。
二、福建省福州市江某某騙保案2020年6月,福建省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在專項檢查中發現,福州市城鎮職工參保人江某蘭的母親林某金于2018年2月3日死亡,其父親江某亮于2017年11月17日死亡,但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兩人的醫保卡在倉山區上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發生醫保結算共167次。經查,福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江某蘭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故意隱瞞母親林某金和父親江某亮去世的事實,以代理人身份在倉山區上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冒卡結算167次,盜刷醫保基金35551.25元。調查還發現,2016年11月,江某蘭伙同兒子江某、兒媳王某玲委托“醫托”,以虛假材料辦理江某、王某玲高血壓、糖尿病特殊病種,2017年4月至2021年3月間江某蘭使用江某、王某玲醫保賬戶購買特殊病種藥物用于自用及倒賣,從中騙取醫保基金73680.03元。上述違法行為合計騙取醫保基金109231.28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福州市醫保局責令江某蘭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1年7月20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對江某蘭、江某和王某玲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三年三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相應罰金。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109231.28元已全部追回。
三、江西省吉安市馬某某騙保案2021年10月,江西省吉安市泰和縣醫療保障局收到舉報線索,吉安市峽江縣巴邱鎮馬某某涉嫌于2021年7月在泰和縣中醫院內三科冒名頂替住院。2021年10月,泰和縣醫保局經核查后與馬某某本人核對,馬某某表示冒名頂替住院屬實無異議。經核實,馬某某冒名就醫涉及醫保基金7964.46元。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江西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泰和縣醫保局作出如下決定:1、責令馬某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并處騙取金額三倍行政罰款;2、按規定對舉報人給予舉報獎勵;3、將馬某某涉嫌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線索信息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7964.46元已全部追回,三倍行政罰款23893.38元已全部收繳。
四、山東省棗莊市劉某騙保案2020年7月,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醫療保障局接到市長熱線轉辦件,反映2017年劉某與他人在薛城區步行街南側發生交通事故,經協商私了后劉某編造理由騙取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金和大病保險金。2020年8月3日,薛城區醫保局對劉某進行現場問詢,劉某承認于2017年7月13日發生交通事故并受傷,后在省立醫院謊稱自己騎車摔傷,先后兩次入院治療,并通過薛城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合計52548.02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薛城區醫保局責令劉某退回騙取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金和大病保險金。2020年8月,薛城區醫保局將劉某涉嫌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線索信息移送公安機關處理。2020年9月15日,劉某主動退回騙取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金和大病保險金52548.02元。
五、湖北省孝感市丁某騙保案2019年12月,湖北省孝感市漢川公安局根據公安部“云端”舉報線索,經與漢川市醫療保障局進一步調查核實,漢川市韓集鄉丁某與孫某于2013年商議,由丁某提供其妻張某身份信息給孫某,孫某負責購買虛假住院報銷材料交予丁某。丁某于2014年3月和5月持張某在省醫院的虛假住院資料騙取醫保基金62930.75元。案發后丁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1年5月,漢川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丁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0元(犯罪嫌疑人孫某另案處理)。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62930.75元已全部追回。
【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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