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在寧省(部)屬醫療機構:
為規范全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經研究并報國家醫保局同意,對部分未開展、未定價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清理并廢止。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執行。
附件:清理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