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政辦發〔2022〕3號
句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2022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計劃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管委會,市各委辦局:
《2022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已經市政府研究確定,并經市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句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18日
2022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和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為規范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和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文件和重大決策事項的質量,根據《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句容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句容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等有關規定,在廣泛征求意見和充分論證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現就2022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作如下安排:
一、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項目(2件)
1.《句容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起草,2022年6月底前提交草案及相關材料)
2.《句容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市人社局牽頭起草,2022年7月底前提交草案及相關材料)
二、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擬修訂或者延期項目(3件)
1.《句容市城區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句政規發〔2011〕1號)(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2.《句容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辦法》(句政規發〔2013〕5號)(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3.《句容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句政規發〔2014〕3號)(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三、需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1件)
《寧句城際軌道句容段管理辦法》(句政規發〔2020〕1號)(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四、2022年度句容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5件)
1.句容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承辦單位:市衛健委)
2.句容市“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承辦單位:市科技局)
3.句容市“十四五”應急體系與能力建設規劃(承辦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4.句容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承辦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5.句容市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承辦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五、需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1件)
核定地鐵S6(寧句城際)號線句容段票價(實施單位:市發改委)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相關單位要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起草班子,明確責任科室和負責人,制定工作時間表并按計劃推進。凡未列入本制定計劃的,提交的草案將不予審查;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審議。因形勢發展變化確需在計劃外制定的,起草單位應向市司法局提交立項申請、起草說明等書面材料,經審核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再予以增列;如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調整,市政府將另行通知。
(二)落實制定程序,確保文件質量
起草單位應當按照序時進度向市司法局提交草案及相關材料,包括起草說明、依據對照表、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聽證會或者咨詢論證材料、本部門合法性審查意見等。在起草過程中,起草單位要深入調研,吸收好的經驗做法,充分征求意見,做好公平競爭審查,各部門法制機構要按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查。在審查過程中,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或者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應當舉行聽證會或者組織專家論證。
(三)扎實調研評估,提高實施效果
對需要修訂的規范性文件,牽頭單位要統籌考慮,對文件全面梳理和完善,不能僅局限于對重點條款的變更;對需要延期的規范性文件,牽頭單位應當提前申請,并說明理由;對需要評估的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項目,相關單位要扎實開展調研、論證等工作,保證公眾有效參與,客觀真實掌握實施情況,形成評估報告并及時跟蹤反饋,以作為改進政府決策和管理工作作風的重要依據。
(四)規范決策程序,加強監督指導
凡列入目錄清單管理的決策事項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承辦單位要認真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對決策立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決策事項組織實施的合法性、規范化情況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