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句容市創新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意見(試行)》(句委發〔2024〕55號)文件精神,擬制定《句容市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引育支持實施細則》、《句容市博士后人才引培支持實施細則》,現將實施細則內容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17日。
(一)歡迎社會各界對征求意見提出意見或建議。
(二)聯系方式:句容市人社局政策法規科,聯系電話:0511-87327109,電子郵件:753015416@qq.com。
句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10日
句容市博士后人才引培支持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一、申報對象
在我市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江蘇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
二、支持項目及標準
(一)設站支持
新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60萬元一次性設站支持,新設立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給予20萬元一次性設站支持。單位獲批設站,成功招收博士后進站后予以撥付。
(二)招引支持
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給予設站單位2萬元支持。
(三)博士后生活補貼
按每人每年5萬元標準給予進站博士后生活補貼,補貼期限最長2年,博士后在站時間滿1年后可申請撥付(當年度不足1年的按實際在站研究月數計算),與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不重復申領。
單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經費(含設站支持、招引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支持經費(含設站支持、招引支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升級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標準一次性補齊差額。
(四)科研項目補助
對入選省級及以上博士后科研資助計劃的項目,按照所獲資助金額1:1比例給予補助。
三、申報及發放程序
1.申報。相關支持由設站單位于每年年底向句容市人社局專業技術和職業能力建設科(市政務服務中心3號樓3樓336室)申報。申報時須提交《句容市博士后人才引培支持申請表》、《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審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員備案證明》、《聯合培養博士后研究人員協議書》、設站單位墊付博士后生活補貼的憑證等證明材料。
2.審核。由市人社部門負責受理、審核。
3.公示。由市人社部門負責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4.發放。公示無異議的,經相關會議討論研究后,由市人社部門向市財政部門申請資金,并將資金撥付給設站單位。
四、其他事項
1.博士后招引支持主要用于設站單位招收博士后需支付的高校管理費、導師指導費、博士后福利待遇以及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等支出;博士后科研項目補助主要用于博士后項目科研支出,具體包括添置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儀器設備、實驗材料、圖書資料以及聘用助手和參加有關學術會議等,項目經費由設站單位單獨立賬,專款專用,不得直接發放給博士后本人。博士后生活補貼由設站單位按月發放、先墊后補。
2.設站單位應當具備良好的誠信狀況,申報時被列入失信懲戒、“黑名單記錄”的,不得申報;已申報并通過審核后如出現上述情形,立即終止撥付。
3.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支持經費的個人,除責令退還已發放的全部資金外,一并取消其他各項支持經費的申報資格。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的單位,一經查實,責令退回已發放經費,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4.本細則自2024年11月21日起實施,試行期2年。原《句容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博士后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句人社〔2018〕56號)同步廢止。2024年度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參照適用本政策。
5.本細則由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句容市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引育
支持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一、申報對象
我市企業(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新引進和培育的正高級、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企業新引進的高級技師(一級職業技能等級)及以上、技師(二級職業技能等級)、35周歲以下高級工(三級職業技能等級)技能人才。
二、申報條件
1.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實際在企業履行勞動合同6個月以上。
2.引進的人才來句前在本市無社保繳費記錄。
三、支持標準
1.正高級、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分別給予個人8000元、5000元一次性支持。
2.高級技師(一級職業技能等級)及以上、技師(二級職業技能等級)、高級工(三級職業技能等級)技能人才分別給予個人5000元、3000元、2000元一次性支持。
四、申報及發放程序
1.申報。相關支持由人才所在企業統一申報。企業于每年年底集中向句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和職業能力建設科(市政務服務中心3號樓3樓332室)申報。
本地培育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的技師(二級職業技能等級)、高級工(三級職業技能等級)技能人才需提供身份證、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資格證明材料(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社保卡等,且申報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申報企業處于繳納狀態。
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師(一級職業技能等級)及以上技能人才需提供身份證、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資格證明材料(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社保卡、近6個月企業為人才發放工資的銀行流水、考勤記錄等。申報時在申報企業處于在職狀態。
2.審核。由市人社部門負責受理、審核。
3.公示。由市人社部門負責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4.發放。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部門向市財政部門申請資金,并將補貼資金發放至人才個人社保卡。
五、其他事項
1. 申報單位應當具備良好的誠信狀況,申報時被列入失信懲戒、“黑名單記錄”的,不得為其職工申報;已申報并審核通過后如出現上述情形,立即終止發放。
2.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補貼的個人,責令退還已發放的全部支持經費,一并取消其他各項支持的申報資格。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支持的單位,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本政策為一次性支持,不得重復申領。引進的人才同時具備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的,支持標準按照就高原則只享受一次。
4.本細則自2024年11月21日起實施,試行期2年。原《關于印發句容市青年人才“金燕來巢”計劃五個實施細則的通知》(句人才辦〔2022〕10號、句人社〔2022〕105號)文件中《句容“金燕”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獎補實施細則》同步廢止。2024年度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參照適用本政策。
5. 本細則由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