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
實施方案(優化方案)
為扎實推進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建設,確保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于開展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9〕58號)、《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有關工作的通知》(蘇商電商〔2019〕649號)和江蘇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9年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第三批)預算指標的通知》(蘇財工貿﹝2019﹞176號)、《江蘇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服務業發展資金(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預算指標的通知》(蘇財工貿〔2021〕56號)、《關于做好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財政存量資金清理和統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省、鎮江市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認真研究,制定本優化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和國家、省、鎮江市關于電子商務進農村的決策部署,以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為抓手,以建成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力的電子商務示范縣為目標,建立農村電商公共服務體系,健全農村供應鏈體系,深入應用電子商務人才,全面助力鄉村振興。
二、基本原則
(一)市場為主,政府引導。堅持市場導向,突出企業的主體地位,提高農村電子商務的可持續發展能力。轉變政府職能,完善政策、創新機制、搭建平臺、培育人才、協調服務、加強監管,為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活力。
(二)鄉村振興,靶向發力。充分利用我市山水湖泊、特色田園的農業資源,深度挖掘我市農業、工業、人文、生態、旅游等特色潛力,發展“電商+企業”、“電商+合作社”、“電商+基地”、“電商+農戶”等生產經營模式,強化各類主體利益聯結,進一步拓寬本地農產品上行渠道,以農村電商的新興經濟業態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三)整合資源,示范推動。健全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并完善物流配送機制、加強品牌培育、推進農村產品上行、推動電子商務在農村地區推廣應用。發揮優勢,補足短板,因地制宜創新性開展特色工作,培育示范站點、廣泛應用人才,釋放農村電子商務對經濟發展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
三、工作目標
以項目為抓手,全面推進我市農村電子商務綜合示范項目建設工作,以助力鄉村振興、促進就業和富民為導向,建設完善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發揮北部新城電商孵化基地作用,開展直播、沙龍、培訓、競賽等交流活動。建立完善三級物流配送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疊加直播帶貨、產品展示等功能,實現部分站點的市場化運作。健全農村供應鏈體系,打造和完善“句品劃算”縣域農特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結合我市葡萄、福桃、草莓及其他農文旅產品推薦活動,助推農村產品上行。加強與農林學院等單位深度合作,精準培育應用電商人才,廣泛就業創業。多渠道實現我市電商產業快速發展,力爭打造出有一定影響力的電商發展模式。
四、實施內容
(一)打造市級電商公服中心,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1.發揮統籌作用。因地制宜建設并運營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依托華陽街道北部新城人才港,打造市級電商孵化基地,統籌品牌、標準、金融、品控、培訓、物流等服務,疊加產品展銷、大數據展示、物流服務等功能,全面展示全市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成果。
2.發揮培育作用。通過自主報名、單位推薦、社會選拔等方式篩選一批符合條件的電商企業和個人入駐并進行針對性的培育孵化。為初創企業及創業群體提供設計、品控、融資、運營等服務,降低創業門檻。定期舉辦沙龍、培訓等交流活動,帶動大學生、企業人員、返鄉農民工、退伍軍人、合作社社員等運用電子商務實現創業創新。
3.發揮流通作用。打造網紅直播間,建立本地運營團隊,培養選聘專職帶貨主播,深入田間地頭與生產加工企業開展直播上行服務和指導,助推農產品上行和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不斷完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
4.發揮中樞作用。指導協調鎮村級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發揮服務功能。根據我市實際,整合村級電商服務站,鼓勵多站合一、合作共享,推動站點具備線下體驗、快遞收發、農副特產品線上、線下銷售和新零售等功能,促進站點可持續運營。
(二)打造市鎮村物流配送體系,暢通雙向流通渠道
1.建設農村智慧物流。建設市級電子商務物流中心,建立農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統,開辟城區到鎮村的快遞配送線路,協力打通農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持續優化升級服務功能,推進共同配送運營市場化、可持續化,進一步規范郵快市場經營秩序,提升我市快遞服務質量,完善快遞行業統計工作。
2.發展農村共同配送。立足開放、共享,整合我市交通、郵政、供銷、商貿流通、第三方物流、本地物流等資源要素,著力突破鎮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頸”,建立完善市鎮村三級物流體系,深化交郵合作、快快合作、快商合作等統倉共配模式,推動快遞下沉到村,有效提升配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
3.加強快遞末端網點建設。依托鎮村級綜合服務站,促進快遞末端網點規范有序發展,建立健全適應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需要的農村物流配送網絡。提升物流板塊人員和站長服務水平,對其進行示范縣建設相關內容、智慧鄉村應用、直播帶貨、線上店鋪運營等多方面的培訓,形成信息通、商流通、物流通,物流和商流當/次日達的新“三通一達”現代流通服務模式。
(三)建設鎮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1.設立鎮村電子商務站點。對現有的農家店、供銷社網點、便利店、郵政、快遞、金融、村民活動中心等服務站點資源進行改造升級,配置必要的服務設備,植入廢品回收、家電維修、農資銷售、代購代銷、農產品展示等功能,宣傳推介全市草莓、大米、茶葉、葡萄等農特產品,搭建提高消費質量、擴大產品銷售、拓展增收渠道的新型服務平臺。
2.提升站長服務能力。對鎮村站點站長開展電商理論知識、直播帶貨、智慧鄉村應用、視頻剪輯等實操性知識培訓,并從中擇優選出有潛力、有興趣的站長進行跟蹤指導。擇優選取電商服務站點升級成為示范窗口與標桿,樹立電商致富帶頭人,引領示范帶動效應。
3.開展電商推廣活動。廣泛進行項目的宣傳工作,引導周邊村民參與電商行業,幫助周邊村民銷售農產品,進一步推動農產品出村進城。帶動村民深入學習電商、融入電商、創業就業,助力鄉村振興。
(四)推進農村產品上行,健全農村供應鏈體系
1.建立公開透明的全程可溯源體系。幫助企業、合作社等加入溯源系統,完善特色農產品分級、包裝、貯存、品控、檢測、運輸等服務,推動農產品實施操作化規范,實現農產品標準化。
2.打造“句品劃算”區域公用品牌。助推句容特色農產品及居家日用品等延伸銷售鏈條,擴大知名度,力爭打造一批影響力大、識別度高的名片產品和電子商務經營主體。
3.提升流通水平。對全市范圍內具有相對優勢的農副產品、鄉村旅游、餐飲、民俗等特色產品進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況檔案或報告,并在“雙十一”、“跨年直播”及我市的草莓、葡萄、福桃等農文旅推薦活動中得以推廣,促進產品商品化、品牌化、電商化。加強實施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并做好網絡交易行為監測工作。
4.完善供應鏈體系。逐步構建具備“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功能的農村新型流通體系,從宣傳發動、人才培訓、平臺搭建等方面入手,積極鼓勵和引導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等,通過“電商+企業”、“電商+合作社”、“電商+基地”、“電商+農戶”模式,帶動農民組團發展電商,利用農村電商平臺整合資源,進行集約化、規模化訂單生產。
(五)深化電商人才應用轉化,夯實地方人才基礎
1.開展培訓活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市域電商及農村電商的未來趨勢及方向、農產品上行與電商實操等培訓活動,進一步促進相關人員對電子商務發展現狀的理解,提高服務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能力,為推動電商向更深層次、更大規模、更高效益的新一輪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2.舉辦技能比賽。開展直播大賽、短視頻大賽等活動,由各部門、各鄉鎮推薦優秀電商帶頭人物,通過系統性、針對性的培訓與培育孵化,打造本市直播團隊,形成常態化、可持續化、市場化運營模式,儲備電商技術人才,營造市域內電商直播氛圍。
3.注重培訓實效。針對已培訓人員,建立培訓后服務機制,為其提供輔導、孵化等跟蹤服務。幫助當地青年實現電商創業就業,加強電商培訓與就業用工、創業轉化的對接。為本地農產品及工業品生產銷售者提供網絡銷售培訓,幫助企業和經營主體應用網絡推廣宣傳和營銷,快速帶動本地企業創業創收。
五、資金安排
根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的具體實施,項目周期內估算投資約2000萬元,具體分配方案如下:
(一)打造市級電商公服中心,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支持資金為325.15萬元。
(二)打造市鎮村物流配送體系,暢通雙向流通渠道,支持資金為271.13萬元。
(三)建設鎮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支持資金為159.12萬元。
(四)推進農村產品上行,健全農村供應鏈體系,支持資金為1064.6萬元。
(五)深化電商人才應用轉化,夯實地方人才基礎,支持資金為180萬元。
六、實施步驟
(一)項目啟動階段(2019年9月-2020年12月)
圍繞經濟發展、產業特色、電商基礎、物流現狀等情況進行分析調研,發揮優勢,補足短板,有針對性地做好科學規劃和布局,制定并完善項目實施方案,提請政府常務會通過后上報省商務廳進行備案公布。按照項目實施方案,開展項目政府采購工作,確定項目承辦單位并簽訂合同。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1月-2025年4月)
項目承辦單位按照審定的項目實施方案及項目合同倒排工期、細化進度節點進行建設。市商務局、財政局、鄉村振興局對項目建設實施全程指導監管,聘請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對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建議,督促改正,確保項目建設符合要求和正常運營。
(三)績效評估階段(2024年6月-2025年4月)
堅持問題導向,由項目承辦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后提出驗收申請,市商務局、財政局、鄉村振興局按照國家和省相關工作要求開展驗收工作,同時制定長效管理機制,加強日常管理,促進項目可持續性發展。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4月-2026年4月)
根據績效評估情況,對項目實施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在整改提升的基礎上全面梳理、系統總結,不斷鞏固擴大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句容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作用,以及商務、農業農村、交通運輸(郵管)在公服中心及站點建設、供應鏈體系、物流配送等領域的引領作用,通過召開會議等方式,協調解決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項目建設有序決策,日常工作高效推進。各鎮、街道、管委會做好相關信息收集、上報和鎮村服務站點選址、更換等對接工作,加強站點的屬地管理。
(二)嚴格考核督查。按照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及監督管理制度開展常態化檢查,并聘請第三方加強項目管理。依法依規、公開透明選擇承辦單位,加強對承辦單位履約能力考核,確保項目后期持續運營和建設實效。華陽街道、茅山鎮、天王鎮、白兔鎮、農業農村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等項目資金補助單位和承辦單位要按照專項資金申請、審批和撥付程序撥付資金,做到單獨立項、專款專用。商務局、財政局、鄉村振興局要加強項目指導、工作督導、績效考核,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交通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隨機檢查,促進項目健康、有序、規范發展。
(三)創新政策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省、鎮江市關于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結合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現狀,統籌謀劃我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思路,研究出臺符合我市實際的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配套政策,采取以獎代補、專項補助等形式,加大對示范企業、站點及項目的扶持。同時積極向上爭取鄉村振興、農村電商等領域的專項政策和項目,挖掘產業優勢,突出我市特色,因地制宜創新開展工作。
(四)做好信息報送。在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專欄及時同步公開實施方案、資金與項目管理制度,及時在網絡公開財政支持的項目信息,設立征求意見窗口、紀檢或審計舉報窗口。積極與商務部信息填報系統實現對接,及時報送資金使用、項目建設和運營情況,按時提交自評報告,按期填報“農村電子商務和社區商業信息系統”。
(五)加大宣傳力度。及時梳理總結示范工作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利用各類媒體和渠道廣泛宣傳,樹立一批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典型,營造出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的良好氛圍。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民間組織的橋梁作用,舉辦形式多樣的研討會、座談會、沙龍、講座等活動,營造政府、企業以及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推動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氛圍。
附件: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資金分配表
附件
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資金分配表
單位:元
|
項目 |
項目描述 |
分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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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造市級電商公服中心,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
一期農村電子商務服務體系 |
1462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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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城電商創新創業中心裝飾工程 |
588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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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完善市級電商公服中心功能,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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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325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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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造市鎮村物流配送體系,暢通雙向流通渠道 |
一期市級物流配送中心建設 |
2111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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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升級市鎮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暢通雙向流通渠道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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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2711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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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設鎮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
一期村鎮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站 |
119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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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打造鎮村電子商務示范站點,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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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159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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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進農村產品上行,健全農村供應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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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溯源中心、檢測中心建設 |
131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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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區域公共品牌打造 |
369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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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落地“句品劃算”電商品牌,健全農村供應鏈體系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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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陽街道農村流通領域補助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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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項目描述 |
分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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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進農村產品上行,健全農村供應鏈體系 |
茅山鎮農村流通領域補助 |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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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鎮農村流通領域補助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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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鎮農村流通領域補助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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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局農產品推薦等項目補助 |
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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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文化旅游項目補助 |
94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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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1064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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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電商人才應用轉化,夯實地方人才基礎 |
一期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體系建設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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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深化電商人才應用轉化,夯實地方人才基礎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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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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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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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根據《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政府扶貧工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有關工作的通知》(蘇商電商〔2019〕649號)精神,用于農村產品上行體系建設、縣域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體系建設的中央資金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用于縣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的中央資金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用于農村電子商務培訓的中央資金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
2.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9〕50號)等有關規定,中央財政資金不得用于網絡交易平臺、樓堂館所建設、工作經費及購買流量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