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句容市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目的是什么?
答:為規范全市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 序,進一步預防和減少事故,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 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2、該預案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本預案適用于句容市行政區域內下列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一般(Ⅳ級)及以上等級的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我市各鎮級地方人民政府(街道、管委會)應急處 置能力,或跨鎮級(街道、管委會)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 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
(3)需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處置的生 產安全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的分級: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 100 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 1 億元以上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級):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 5000 萬元以上、1 億元以下的事故。
較大事故(Ⅲ級):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或者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 1000 萬元以上、5000 萬元以下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級):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傷, 或者 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 含本數,“ 以下” 不含本數。
3、工作原則有哪些?
答:一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社會危害。二是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安委會的組織協調下,各鎮人民政府(街道、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三是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 導和指揮以事發地鎮級人民政府(街道、管委會)為主,其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市有關部門全力配合做好指導和協調,必要時由市政府或市安委會直接組織指揮。四是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 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五是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 “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堅持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新常態下的應急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