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成功調處一起群體性勞動爭議案件。案件起因為我市寶華鎮一酒店因受市場環境影響,開業近一年來經營持續虧損,陷入倒閉危機,導致拖欠20余名員工(含廚師、服務員、后勤人員)等數月工資及經濟補償金。面臨“失業+欠薪”雙重困境,員工代表多次前往酒店協商欠薪及補償事宜,均未得到明確答復。為維護自身權益,員工們通過勞動仲裁維權,最終在仲裁的努力協調下,雙方達成分期支付協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勞動仲裁受理案件后,第一時間分析案情,考慮到該案涉及人數多且員工多為本地居民,若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矛盾,影響鄉鎮社會穩定。員工往返城區仲裁也不便,且酒店負責人暫未離開經營地,仲裁決定啟動“仲裁+屬地”聯合調處機制,選派經驗豐富的仲裁員,前往寶華鎮勞動爭議調解點現場調處。
調解現場,仲裁員首先安撫員工情緒,耐心傾聽訴求,逐一核對每位員工的工資拖欠金額、工作年限等核心信息,向員工解讀《勞動合同法》中工資支付、經濟補償計算等相關法律規定,告知其維權的合法途徑及注意事項,緩解員工焦慮情緒。隨后,向酒店負責人闡明拖欠工資的法律后果,以及群體性勞動爭議對企業的其他不利影響。在仲裁員的主持下,雙方圍繞“支付金額、支付時間、支付方式”展開多輪協商。酒店負責人最終表示愿意積極配合調解,盡力籌措資金解決員工訴求。
員工方考慮到酒店實際經營困難,同意適當減免部分經濟補償金,將總訴求金額降低;酒店方則承諾,于調解協議簽訂后,通過處置酒店設備、股東自籌等方式,分期支付員工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為確保協議履行,仲裁員指導雙方現場簽訂勞動爭議調解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并告知員工若酒店未按期履行協議,可憑調解協議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時,仲裁員還為酒店負責人提供用工合規指導,提醒其后續若涉及企業注銷、人員安置等事宜,需依法履行法定程序,避免再次引發勞動爭議。
此次勞動爭議的高效化解,充分體現了“仲裁+屬地”聯合調處模式的優勢,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下一步,勞動仲裁將繼續深化基層勞動爭議調解體系建設,加強對鄉鎮調解點的業務指導,以更便捷、高效、溫情的服務,化解勞資矛盾,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助力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