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進駐窗口:
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增強政府信息公開質量和實效,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57號)等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程序。
第一條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加強局各相關科室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考核和管理,保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三條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考核的領導工作;局辦公室負責監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導、部署和組織具體考核事項。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小組主要由辦公室、監察室抽調人員組成。
第四條考核對象主要是局政府信息公開各相關科室、中心,進駐窗口。
第五條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編制、報送本單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
(二)維護、更新、發布本單位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
(三)對本單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情況;
(四)辦理并答復依申請的政府信息情況;
(五)協調確認本單位要公開的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情況;
(六)完成領導交辦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事宜情況。
第六條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一)日常檢查。針對考核內容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工作,并及時填寫考核情況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季度檢查。每季度針對考核內容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統計分析政府信息公開的事項、內容、數量,并通過內外網進行通報。
(三)年終考核。各部門對本部門年度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自評打分,考核小組綜合日常檢查、季度檢查、單位自查的檢查考核情況,提出評定意見,并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第七條考核結果的評定和運用:
(一)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的好壞,做出最后評定,并對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對未達工作要求的單位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二)局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結果,適時對考核優秀科室進行表彰;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科室,由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依據有關規定,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八條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