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單位:
因下蜀鎮職能配置、機構設置重新核定,現下設9個職能機構: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組織員辦公室)、政法和社會治理局(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經濟發展局、財政和資產管理局、社會事業局(退役軍人服務站、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集成管理指揮中心)、行政審批局(為民服務中心)、建設局。
經研究決定:
貢瑞婕同志任黨建辦公室主任兼組織員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組織人事科副科長(主持工作)、組織員、老干部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楊 麗同志任紀檢室主任,免去其紀檢監察科科長、民政科科長、退役軍人服務站站長職務;
王 勇同志任人武部副部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綜合服務科副科長(主持工作)職務;
楊 勇同志任工會副主席(試用期一年)、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免去其招商服務科副科長職務;
楊 婕同志任婦聯主席(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宣傳科副科長(主持工作)職務;
袁 瀟同志任殘聯理事長(試用期一年)、建設局副局長,免去其物管安置科副科長(主持工作)職務;
李遠峰同志任老干部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村鎮規劃科副科長職務;
許忠明同志任政法和社會治理局副局長(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司法科科長職務;
徐 洲同志任經濟發展局副局長(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招商服務科科長職務;
丁金芳同志任經濟發展局副局長(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統計科科長職務;
徐貝才同志任社會事業局副局長(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社會事業局副局長(正股)職務;
張小敏同志任社會事業局副局長兼農業農村局局長(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村鎮規劃科科長職務;
王朝亮同志任社會事業局副局長(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農林服務科科長職務;
李克鈺同志任社會事業局副局長兼退役軍人服務站站長(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張樂彪同志任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兼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公室主任(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水利農機科科長職務;
唐 軍同志任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兼集成管理指揮中心主任(保留正股待遇),免去其監督服務科科長職務;
張如俊同志任建設局副局長,免去其綜治信訪科副科長職務;
張宏鑫同志任黨政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試用期一年);
許睿恒同志任黨政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周 佳同志任黨建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詹 偉同志任婦聯副主席(試用期一年);
周文睿同志任老干部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朱旭東同志任政法和社會治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宋 莉同志任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王倩云同志任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嚴小發同志任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周 薇同志任行政審批局副局長、為民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許學智同志執法科科長職務;
免去周 瑞同志綜合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章啟玲同志婦聯主席職務;
免去高四紅同志人武辦主任職務;
免去高君虎同志老干部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李志福同志綜治信訪科科長職務;
免去翟金祥同志社會保障科科長職務;
免去汪小春同志文教衛生科科長職務;
免去吳 青同志社會保障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魯秋榮同志農林服務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朱丹丹同志農林服務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祝 娟同志文教衛生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張曉軍同志法制科副科長(主持工作)職務;
免去石繼龍同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謝奕駿同志監督服務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王 清同志綜合服務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夏 敏同志綜合科科長職務;
免去宋傳兵同志綜合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談建橋同志組織人事科副科長職務。
中共下蜀鎮委員會
202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