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重要文稿起草、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安全保衛、后勤等工作,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并監督辦理;組織與指導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等工作;具體承擔意識形態管理、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市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二)財務審計科。指導所屬單位財務會計事務;承擔機關及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各類衛生健康專項資金安排建議并監督使用;負責全市衛生總費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市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管理;協調指導所屬單位基本建設,并負責項目預審、跟蹤管理、竣工審計決算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監督科(行政審批科)。組織實施衛生健康政策、規劃等規范性文件;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普法教育;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牽頭負責衛生健康行政審批工作,并限時辦結。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推進全市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疾病預防控制科(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應急辦公室)。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發布報送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承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健康句容建設職責分工方案、年度計劃和相關制度,并協調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對全市各部門、各單位推進健康句容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考核和評估,開展重大問題調研;組織開展衛生城鎮、健康城鎮的創建工作;承擔健康句容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與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與能力建設;組織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技術培訓;提出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協調建立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的管理制度;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醫政醫管科(體制改革科)。承擔句容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準;配合管理采供血機構;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地方性規范、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科技創新與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適宜技術推廣;承擔與人體健康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落實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落實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健全藥師繼續教育制度,指導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工作;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擬訂藥品、醫療器械采購相關規范,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和醫療機構藥械的集中采購;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對外宣傳、援外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牽頭健康扶貧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
(六)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監督落實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和規范,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評價工作,指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范避孕藥具管理。
(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市計劃生育協會的日常工作。
(八)中醫管理科。負責制定中醫藥事業的相關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中醫藥基本醫療保險等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管理政策規范、標準的實施;指導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漆t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中醫藥工作;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負責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推廣;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九)組織人事科。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各類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申報審核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