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衛委發〔2023〕33號
關于朱傳省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市直醫療衛生單位,機關各科室:
經研究決定:
朱傳省同志聘任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主持工作)(試用期一年),免去其衛生事業服務站副主任職務;
丁 瑤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組織員(正股級)(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組織員(副股級)職務;
李增林同志任市皮膚病防治所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皮膚病防治所副所長職務;
梁 兵同志任石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職務;
王 鋒同志任白兔中心衛生院白兔分院院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白兔中心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徐 敏同志任后白衛生院二圣分院院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后白衛生院二圣分院副院長職務;
孔 軍同志任市第四人民醫院(市精神病防治院)院長,免去其郭莊中心衛生院院長職務;
宮學梅同志任郭莊中心衛生院院長,免去其石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戴 恬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策法規與監督科(行政審批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汪瑸瑸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財務審計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戴建偉同志任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副科長,免去其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政策法規科副科長職務;
陳 波同志任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王雪琴同志任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項 揚同志任市皮膚病防治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呂振東同志任郭莊中心衛生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齊邵狀同志任郭莊中心衛生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王小山同志任下蜀中心衛生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胡東升同志任寶華衛生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李 磊同志任后白衛生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朱 勇同志任白兔中心衛生院白兔分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陶 偉同志任白兔中心衛生院白兔分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黃 欣同志任后白衛生院二圣分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張 婷同志任石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朱先冬同志任市第四人民醫院(市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長,免去其寶華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袁家勇同志任下蜀中心衛生院副院長,免去其邊城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王 浩同志任白兔中心衛生院副院長,免去其后白衛生院二圣分院院長職務;
宋賢麗同志任華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寶華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李 偉同志任華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郭莊中心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梁新梅同志任華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大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經 平同志任華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大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杜鑫浩同志任寶華衛生院副院長,免去其后白衛生院二圣分院副院長職務;
桂世龍同志任邊城衛生院副院長,免去其郭莊中心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李榮華同志任后白衛生院副院長,免去其郭莊中心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吳蘇云同志原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王 蓮同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中醫管理科副科長職務;
免去張 健同志市第四人民醫院(市精神病防治院)院長職務;
免去蔡玉軍同志市皮膚病防治所所長職務;
免去歐陽柏祥同志白兔中心衛生院白兔分院院長職務;
免去陳道龍同志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張興樂同志市第四人民醫院(市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王天平同志市第四人民醫院(市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劉國軍同志市皮膚病防治所副所長職務;
免去胡光春同志下蜀中心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嚴學義同志白兔中心衛生院白兔分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朱俊榮同志白兔中心衛生院白兔分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周來樂同志華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郭生旭同志華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涂榮軍同志后白衛生院副院長職務;
免去周 宏同志黃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徐圣貴同志石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上述人員職務任免后,原編制性質、身份不變。
中共句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委員會
2023年12月29日
(此頁無正文)
抄送:市委組織部
中共句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委員會
2023年12月29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