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管委會)財政和資產管理辦公室(財政國資局、財務部)、退役軍人服務站:
根據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財政廳《轉發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蘇退役軍人優〔2024〕10號)精神以及鎮退役軍人財、鎮財社《關于調整鎮江市2024年度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鎮退役軍人財〔2024〕25號)要求,現決定調整我市2024年度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其中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按照全省動態調整機制調標,其他優撫對象生活補助按《退役軍人事務部 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24〕46號)調整。
調整后的《鎮江市2024年度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從2024年8月1日起實行,在鄉殘疾軍人、在鄉復員軍人、三屬、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從2024年1月1日實行。望各地認真落實,確保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金以及調整前后差額部分及時發放到位。
各地在發放撫恤補助前應提前核準享受待遇人員情況和數量,做到不多發、不錯發、不漏發,確保各級資金發放安全、準確。
附件:鎮江市2024年度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句容市財政局 句容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