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句容市統計局統計信息網的管理,保證統計網絡的正常運行,實現信息上網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統計信息網絡建設的宗旨是利用現代信息處理技術,提高統計自動化水平,推進統計改革與統計建設。
第三條 信息上網是指通過計算機網絡向市委、市政府、鎮江市統計局和社會公眾分別發布具有保密性、安全性以及公開性、共享性統計信息的活動。
第四條 統計信息網絡是以全市黨政系統、社會公眾和企事業單位為服務對象,是政府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外發布信息的窗口和采集信息的一條重要渠道,是展示統計工作良好形象的平臺。
第五條 統計信息網絡包括句容市人民政府網(局負責欄目)、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平臺、句容市統計信息網(內網)和句容市統計局數據發布平臺(數據直通車)的更新。
管理權限
第六條 局統計信息化領導小組是信息上網的領導機構。辦公室具體負責統計信息上報、上網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制定局信息上網管理制度,實施信息上網的監督、檢查和評比工作。
第七條 信息上網管理遵循統籌規劃、分工負責的原則,確保統計上網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和系統性。
第八條 統計信息網絡的計算機網絡系統維護由數據管理中心負責。具體實施主服務器、網絡設備、網絡用戶的管理,保證網絡暢通,維護網絡正常運行,解決網絡用戶的技術問題。
信息上網分工
第九條 鎮江市統計局內部網信息由辦公室負責上報;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平臺由辦公室負責上網;句容市統計信息網(內網)由辦公室負責上網;句容市統計局數據發布平臺(數據直通車)由綜合科負責上網。
第十條 各科室負責人應按照分工、網站欄目設置要求,檢查和督促本科室所轄欄目的信息提供,對擬上網信息內容進行審核,確保提供的信息可靠、及時和準確。
第十一條 各科室提供的信息均要通過嚴格審核管理,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和本辦法的規定。
信息上網流程
第十二條 局各科室要及時向辦公室、信息處提供所轄欄目信息,重要或緊急信息隨時送審及時發布。擬上網信息應按以下程序核發:
(一)各科室擬上網的信息必須在發文稿紙上填寫上網選擇,由科室負責人核簽后報請分管領導審批。
(二)經分管領導同意上網的信息應由本科室經辦人對上網信息進行最終復核,重點復核審批、簽發手續是否完備,數據無誤,附件材料是否齊全。
(三)對審批手續完備的上網信息,除有特殊要求外,由各科室經辦人把相關的電子文檔交到或通過“騰訊通”發到辦公室上網。
(四)上網操作員對各科室擬上網的信息進行編輯并在24小時以內完成發布。
(五)各科室經辦人在信息上網后,應在相應的網站上對該文檔進行檢查,以防錯誤、遺漏、重復、數據丟失等現象發生,如一旦發生錯漏即告知辦公室予以馬上糾正。
(六)凡上網信息底稿原件及信息分析備案表必須保留一年,以備核查。
保密及病毒防治
第十三條 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統計法》及《局保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信息的采集、存儲、處理、傳遞和發布。對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各上網計算機均應安裝防病毒軟件,用戶必須定期清查計算機病毒,以確保網絡的正常運行。
第十五條 各用戶不得在網絡上發布不真實的信息,散布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非法掃描他人的計算機和服務器,使用黑客程序攻擊他人計算機和服務器,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盜用他人的IP地址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