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鎮江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句容市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編制。
一、概述
2016年,在上級部門的關心幫助下,在句容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共同努力下,我市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優化政務公開機制和流程,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明顯提升。
一是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大政府重點信息公開力度。召開了全市政府網站運行管理暨考核工作推進會,會上對政府網站運行管理暨考評暫行辦法進行了解讀,印發了網站群操作手冊,對下一步政府網站群建設管理工作進行了部署。會議強化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了市政府網站群內容保障工作考核機制,為全市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包括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重點工作信息、城建重大項目信息、人事任命任免信息、社會保障信息、扶貧開發等。政府重大政策出臺過程實現網上征求民意,例如《句容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關于《句容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關于《深化句容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關于征集2017年句容市重點民生項目建議的通告》等重要民生政策均實現網上公開征求意見,促進了政府決策的高效透明。
二是加強部門和鎮區信息公開載體建設,通過前期測試和完善,“中國句容”網站群中各部門及鄉鎮信息公開子平臺在三季度全部上線啟用,設置了“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依申請公開”及相對應的“信息公開目錄”,欄目設置更加規范完善;各單位專人負責信息報送,欄目內容不斷充實,全年更新各類信息近1350條。在完成前期測試、歸集等基礎工作。
三是優化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流程,完善群眾互動平臺建設。優化調整政府網站群部門依申請公開和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欄目設置,方便公眾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修改依申請公開答復格式,參考《政府法制信息公開工作手冊》,對信息公開告知書格式進行了完善;提高信息公開答復質量,在出具答復意見前,通過部門協調會、會辦答復意見等方式,充分征求和咨詢相關職能部門和政府法律顧問意見。進一步強化民意反饋和網絡輿情反饋,市政府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輿情工作,全年辦結書記信箱66件,市長信箱42件。加強政策解讀,積極鼓勵各地各部門對發布的政策文件進行詳細解讀,先后解讀了“江蘇出臺地方審計機關領導干部管理、機構編制人員管理和經費資產管理的改革配套文件”、“句容市市區政府性購房補貼發放的政策解釋、“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你想了解的都在這兒”;并將“政策解讀”工作作為政務公開考核環節,引導各地各部門提高服務意識,開展“解讀”,習慣“解讀”。
二、主動公開情況
市民可以通過“中國丹陽”門戶網站及各級各部門的網站鏈接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016年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各類政府信息約2502余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1350條,政務微博公開1152條。市檔案館還設有公共查閱點,供市民查閱政府信息。積極創新政府信息公開方式,開通政務微信公眾號“句容發布”。市民還可以通過12345政府服務熱線、公開專欄、報紙、電臺、電視等多種渠道獲取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全年市政府辦公室共受理各類依申請公開10件,涉及規劃審批、拆遷安置、土地征用、工資待遇等多方面內容。全部申請都已及時答復和辦結。
四、收費情況
目前,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實行收費。
五、復議、訴訟情況
2016年,市政府辦公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復議。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近年來,我市政務公開工作推進順利,各行政機關轉變思想,從不愿公開到主動要求公開,從不敢公開到自覺主動公開,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
1.基層單位政務公開人員保障還有待加強。市各部門和鎮區相關工作人員專職少,兼職多,人員流動性較大,業務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升,業務指導和培訓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2.政務公開工作不平衡。少數單位信息公開意識不強,重視程度不夠,個別單位政府網站出現欄目更新不及時的情況。
3.依申請公開難度大。依申請公開存在多人同時申請同一內容,同一內容向多個部門申請,特定對象反復申請、反復訴訟等現象,增加了依申請公開工作的難度和壓力。
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督查考核。加大信息公開督查力度,對全市各單位不定期抽查,及時督促各單位及時全面發布政府信息,完成上級網站考核要求;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確保信息公開及時率和公開率。聯合技術部門進一步開展業務培訓和指導,提高相關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二是進一步做好依申請公開。加強政府各部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溝通和交流,提高依申請公開答復的質量和水平;保持與政府法制部門、法律顧問的經常性溝通,做好依申請公開的法律協同工作,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答復的規范性;進一步細化“三安全一穩定”的界定,做好全市依申請公開情況調研,加強業務工作培訓,提高辦事人員的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