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4號
(總第31號)
(2025年7月28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24年3月22日至11月8日,句容市審計局對2019年至2023年度實施的小型工程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專項審計調查審計范圍包括全市12個鄉鎮、街道(管委會)2019-2023年度參與建設的小型工程,從中抽取了1642個合同工程進行調查,并根據需要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調查相關單位。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鄉鎮、街道(管委會)及所屬村(社區)在改善民生、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方面主動作為,小型工程建設為推動鄉村振興、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此次調查發現,部分被調查單位在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政策、項目立項決策管理、招投標(采購)及合同管理、第三方審計質量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和改進。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嚴,企業減負政策落實不到位,部分單位未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
(二)部分項目前期未進行充分論證,造成資金浪費。
(三)部分項目未履行報批手續。
(四)資格審查不嚴,串通投標、借用資質問題普遍存在。
(五)部分建設單位拆分工程,規避公開招標。
(六)工程發包不合法,部分施工單位無資質。
(七)部分建設單位疏于管理,默許施工單位轉包行為。
(八)部分國有企業采購不規范,合同簽訂隨意。
(九)部分工程項目未按圖施工,造成工程質量問題。
(十)第三方審計存在質量問題,部分項目多計結算價款。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提出了處理意見。目前,問題(一)、(二)、(四)至(九)已整改;其他問題正在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