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號
(總第2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5日,句容市審計局對2020年至2022年新冠感染防疫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各鎮(管委會、街道)、市衛健委等有關單位上報數據顯示,全市2020年至2023年8月防疫支出84049.11萬元,其中市本級承擔的公共防疫資金54566.57萬元(含黨費專戶支出334.97萬元),鎮村級承擔防疫資金29482.54萬元。
本次審計采用審計調查表和現場抽查審計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抽查了6個鎮(管委會、街道)及15個村、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發改委、句投集團防疫項目,并根據需要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調查相關單位。
從審計情況看,2020年至2022年新冠疫情期間,我市上下全力以赴應對疫情防控,各部門均以“防疫工作先行為主,防疫費用核算為次”進行工作,社會面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三年來未發生重大事故。隨著疫情結束,涉及防疫資金兌付核算、防疫物資后續管理、應急工程殘值核算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防疫專項資金撥付不及時,涉及金額183萬元。
(二)部分防疫費用支付不規范,涉及金額237.8萬元。
(三)庫存防疫物資管理存在漏洞。
(四)防疫應急、臨時工程殘值管理不規范。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上述問題,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提出了處理意見。目前,問題(一)至(四)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