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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公安局 句容市司法局 句容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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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司發〔2023〕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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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成立句容市見義勇為人員
法律援助中心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江蘇省見義勇為人員撫恤優待辦法》相關規定,切實關愛見義勇為人員,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正當權益,鼓舞和激勵更多群眾參與見義勇為工作,經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研究,決定成立句容市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中心。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援助對象
全市獲得“見義勇為英雄”“見義勇為模范”“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的見義勇為人員(以下簡稱見義勇為人員)。
二、援助機構及職責
市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中心設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負責相關援助案件的受理、分流指派、跟蹤督查、數據統計等工作;在市公安局設立市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工作室,負責相關援助工作的協調、督導、考核、獎懲等。
三、援助內容
1.法律咨詢。
2.民事爭議調解。
3.訴訟及非訴訟代理。為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提供刑事辯護與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的訴訟代理及非訴訟代理;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代理;仲裁案件代理等。
四.工作流程
1.見義勇為人員根據個人需要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通報同級見義勇為基金會,由見義勇為基金會在三日內對是否符合法律援助予以審核確認。法律援助中心對符合援助條件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指派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2.援助中心對援助案件辦案過程進行動態跟蹤指導,及時掌握案件進展情況,確保案件質量效果。
3.援助中心規范記錄工作臺賬,每半年向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見義勇為基金會通報全市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作要求
1. 健全組織體系。將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工作納入見義勇為工作考評體系,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及見義勇為基金會要參照成立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機構,加強條線聯絡溝通和業務指導,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確保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形成“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各司其職”工作格局。
2.落實保障措施。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機構要積極落實人員、設施、經費等保障措施,建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加強辦案跟蹤指導和結果考評。要鼓勵引導援助律師或法律工作者,真誠關愛見義勇為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定期開展優秀案例評選活動,對事跡突出的單位和人員給予獎勵。
3.營造社會氛圍。見義勇為法律援助機構要注重探索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工作規律特點,及時提煉法律援助工作先進經驗做法,大力宣傳法律援助典型事例,積極營造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支持、關愛見義勇為人員濃厚氛圍。
附件:1. 市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中心人員名單
2. 市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工作室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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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公安局 句容市司法局 句容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市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中心人員名單
主 任:許明順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副主任:戴朝國 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秘書長
成 員:程欣怡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附件2
市見義勇為人員法律援助工作室人員名單
主 任:孔慶輝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副主任:王 慧 市公安局法制大隊教導員
成 員:蘇 俊 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工作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