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調處中心,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本局各科、室、處、中心:
經局黨組研究,并根據(jù)市委組織部句組干〔2019〕67號文件批復,決定:
高 健同志任市司法局法治協(xié)調督察科科長;
余 蕾同志任市司法局法規(guī)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吳 云同志任市司法局行政復議應訴科科長(兼),行政復議受理中心主任;
楊紅梅同志任市司法局普法與執(zhí)法監(jiān)督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胡祖源同志任市司法局基層法治促進科科長,免去其市司法局原基層工作科科長職務;
許明順同志任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科長,免去其市司法局原政工科科長職務;
張元生同志任市司法局社區(qū)矯正管理科科長,免去其市司法局原社區(qū)矯正工作科科長職務;
章青靖同志任市司法局政工科科長(試用期一年);
甘森坤同志任市公證處主任;
張玉芳同志任市司法局后白鎮(zhèn)司法所所長;
免去王立宇同志市司法局原法制宣傳科科長職務;
免去王蘇平同志市司法局原律師與公證管理科科長職務;
免去余慧珍同志市司法局原法律援助管理科科長兼“148”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盛云峰同志市公證處主任職務。
因機構改革職能劃轉,上述人員原在市政府辦所任職務自行免去,不再另行發(fā)文。
上述人員任職后,其身份、編制性質不變。
中共句容市司法局黨組
2019年11月4日
抄報:鎮(zhèn)江市司法局
抄送: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有關鎮(zhèn)黨委、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