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規范核驗行為,防范管理風險,提高政策實施工作效率,根據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蘇農機[2019]11號)、《2021-2023年江蘇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辦法》(蘇農機[2021]1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工作要點如下。
一、核驗內容
補貼機具核驗是指全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時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機具進行核查的工作。核驗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購機者身份信息。個人身份證件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工商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等信息。外地來我市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個人還需提供在本地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證明和在本市居住的證明。
(二)購買信息。購買補貼機具稅控發票等信息。
(三)機具信息。機具實物上的固定銘牌信息、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所對應機具的信息、牌證管理機具的行駛證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購機者銀行卡(折)賬號、開戶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實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產銷企業和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分別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核驗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請。購機者可自主通過手機APP在線提交補貼申請;也可直接向所在地鎮級農機主管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資料,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二)資料核驗。一是購機者及其身份、購機稅控發票等資料。購機者為個人的,重點核驗購機者本人與其身份證件的肖像照片相符情況,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購機者姓名與購機者身份證件所顯示姓名的一致性;非本市購機者的生產經營證明、居住證明的效力以及所顯示的姓名與其身份證姓名的一致性;購機者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重點核驗該組織法定代表人本人與其身份證件的肖像照片相符情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所顯示的姓名與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的一致性,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購機者名稱要與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名稱一致。二是銀行卡(折)等資料。重點核驗購機者填寫的銀行卡(折)賬號、開戶名等信息與其攜帶的銀行卡(折)所顯示的賬號、身份證件所顯示的購機者姓名、工商營業執照所顯示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名稱一致性情況。三是購機價格真實性承諾。提示購機者確認購機稅控發票上的購機金額與其實際全部支付給經銷企業的資金要一致,以及隱瞞不報、提供虛假信息需承擔的違規責任,提示購機者對購機價格的真實性簽字確認。四是購機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未通過核驗的,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并將所發現的問題及完善方法一次性告知購機者。
(三)機具核驗。重點核驗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機具名稱、生產企業、型號、發動機號(不帶動力的可不核驗)、出廠編號與所購實物機具銘牌顯示信息的一致性,所購實物機具銘牌顯示信息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機具信息要一致,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經銷企業要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經銷信息一致。
對牌證管理機具,免于現場實物核驗,但需核驗購機者攜帶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信息與農機安全監理系統推送給輔助管理系統的牌證信息、機具信息的一致性,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的經銷企業要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對應的經銷信息一致。
對補貼額在500元(含)以下的增氧機、投飼機、揉絲機作為非重點機具,可免于現場實物核驗或遠程視頻核驗。
鼓勵通過進村入戶、提前預約等方式開展核驗,便利購機者以及設施安裝類機具核驗,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鼓勵開展遠程視頻核驗。加強對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同人連年購置同類機具區域適應性差的機具購置等異常情形的核驗。
未通過核驗的,應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
(四)復核登記。實行雙人交叉核驗或個人核驗、單位內部集體會審雙重審核,并填寫《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記錄表》,核驗結果由核驗人員與購機者雙方簽字確認。核驗通過的記錄表與補貼申請資料一并整理歸檔。
(五)公示報送。對通過復核的補貼申請信息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六)資料處理。購機者申請結算補貼資金的檔案由市農業農村局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
(一)加強核驗人員隊伍建設。選配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作風優良的干部從事核驗工作,對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廉潔從政、業務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分管領導監督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實行補貼申請受理、補貼機具核驗崗位分離,明確崗位職責。
(二)推行購機承諾踐諾。加強購機者補貼申請行為的自我約束和信用管理,實行補貼申請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諾,引導其規范參與補貼政策實施,主動報告所發現的問題,共同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環境。
(三)全面排查違規線索。對核驗中發現的補貼申請違規行為線索,由核機工作人員逐條書面登記,并及時報告分管領導。開展違規線索集體研究,對違規嫌疑較大或反復出現的應啟動調查程序,對違規嫌疑較小的留存材料備查。對補貼機具核驗爭議處理等重大事項,及時報請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決策。
(四)嚴格監督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以機具核驗流程為主線,逐項工作、逐個環節查找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
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記錄表
核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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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機者姓名 或組織名稱 |
(經營組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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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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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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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核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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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機者身份證姓名與發票是否一致 |
是( )否( ) |
購機者本人與身份證肖像是否一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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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域購機者是否有暫住證 |
是( )否( ) |
非本市域購機者在我市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證明 |
承包經營合同( ) 村級以上證明( ) 其它資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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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機組織名稱與發票是否一致 |
是( )否( ) |
法定代表人與組織登記證書顯示的姓名是否一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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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顯示經銷企業與補貼系統經銷信息是否一致 |
是( )否( ) |
牌證管理機具行駛證顯示的信息與農機監理系統推送的牌證、機具信息是否一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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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的銀行卡(折)賬號、開戶名與其攜帶的銀行卡(折)號、購機者身份證姓名或法人登記證書的組織名稱是否一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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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具核驗 (牌證管理機具、非重點機具免于現場實物核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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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顯示機具名稱及型號 (可核驗前預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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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實物是否一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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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顯示生產企業 (可核驗前預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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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實物是否一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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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顯示的發動機號碼 (可核驗前預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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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實物是否一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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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顯示的出廠編號 (可核驗前預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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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實物是否一致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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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具銘牌顯示信息與補貼系統內對應信息是否一致 |
是( )否( ) |
需安裝設備是否安裝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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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機者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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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驗人: 復核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