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 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 號)和《江蘇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蘇政發〔2024〕41 號),根據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4〕4 號)和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補充通知》(農
辦機〔2024〕5 號)部署要求,經會商相關部門,現就加力推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報廢補貼范圍。在《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大力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工作 的通知》(蘇農機〔2024〕14 號)明確給予 8 類農機報廢補貼的基礎上,政策加力實施期間,對谷物(糧食)干燥機給予報廢補 貼。
二、關于報廢補貼額。報廢補貼額分為基本政策報廢補貼額 和加力政策報廢補貼額。政策加力實施期間,報廢 20 馬力以下拖
拉機,單臺報廢補貼額由 1000 元提高到 1500 元;報廢聯合收割
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并新購置 2024-2026 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支持范圍內的同種類機械,在基本政策報廢補貼額基礎 上再提高 50%,申請補貼需提供新購機證明。報廢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的,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具體報廢補貼額見
《江蘇省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附件)。
三、關于實施期間。《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大力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工作的通 知》(蘇農機〔2024〕14 號)確定的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需要提供新購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證明以及本通知第二條確定的報 廢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械在基本 政策報廢補貼額基礎上再提高 50%,需提供新購機證明,均指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后至報廢補貼申請前新購機的證明。
對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提交報廢補貼申請的,按本通知明確的報廢補貼額執行,對已領取報廢補貼的,補齊差額部分補貼。 本通知明確的新增谷物(糧食)干燥機報廢補貼以及 20 馬
力以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等 4 類機械提
高報廢補貼額屬于加力政策,實施期限暫定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四、關于優化報廢補貼程序。對于無牌證的拖拉機、聯合收 割機和未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因購置時間較長等原因提供購買原 始發票或企業銷售存根確有困難的,以及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 號、發動機號等機具信息缺失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機主需就機 具來源、歸屬等作出書面承諾,各地在審核時,可以結合農機購 置補貼發放記錄、農機安全監督信息系統數據及其他有效證明等 方式綜合判斷。對同一個人或主體連續報廢多臺同種類機械重點 進行審核,確定報廢機械來源合法、權屬清晰,防止虛假報廢、 重復報廢、政策實施后從外地購買舊機專門用來報廢等騙套財政 補貼資金的情況,對承諾不實或有騙取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按 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各地要管好用好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的超長期特別國債
資金等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相關資金,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快補 貼兌付,年底前將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及時完成錄入和兌付。各 地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按職責嚴格做好審核工作,并將審核情 況抄送當地發展改革部門。
五、關于報廢機械拆解處理。回收企業嚴格按程序對回收的 報廢機械進行拆解處理,拆解時應全程錄相,按要求建立拆解檔 案,并通知農業農村部門派員監督。對回收的農用北斗輔助駕駛 系統核心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防止重復流入市場,保障數據安 全。谷物(糧食)干燥機等不可移動機械設備由回收企業負責現 場拆解,并對拆解、運輸安全負責。
附件:江蘇省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財政廳
2024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江蘇省農業機械報廢補貼額一覽表
|
序號 |
機型 |
機具類別 |
基本政策報廢補貼 額(元) |
加力政策報廢補貼 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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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稻插秧機 |
4 行及以上手扶步進式水稻插秧機(簡易型) |
6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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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手扶步進式水稻插秧機 |
630 |
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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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及以上手扶步進式水稻插秧機 |
1410 |
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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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及以上獨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1050 |
1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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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四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3720 |
5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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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行四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7830 |
1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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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行及以上四輪乘坐式水稻插秧機 |
9000 |
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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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用北斗輔 助駕駛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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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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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機動噴霧 (粉)機 |
噴幅<12m 懸掛及牽引式噴桿噴霧機 |
210 |
/ |
|
12m≤噴幅<18m 懸掛及牽引式噴桿噴霧機 |
2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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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幅≥18m 懸掛及牽引式噴桿噴霧機 |
123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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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率<18 馬力自走式噴桿噴霧機 |
8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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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馬力≤功率<50 馬力自走式噴桿噴霧機 |
35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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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50 馬力自走式噴桿噴霧機 |
417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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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噴霧機 |
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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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走式噴霧機(不含三輪機型) |
84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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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飼料(草)粉碎機 |
轉子直徑<400mm 飼料粉碎機 |
90 |
/ |
|
400mm≤轉子直徑<550mm 飼料粉碎機 |
190 |
/ |
||
|
轉子直徑≥550mm 飼料粉碎機 |
220 |
/ |
||
|
8 |
鍘草機 |
1t/h≤生產率<3t/h |
90 |
/ |
|
3t/h≤生產率<6t/h |
150 |
/ |
||
|
6t/h≤生產率<9t/h |
4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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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t/h≤生產率<15t/h |
6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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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t/h≤生產率<20t/h |
750 |
/ |
||
|
生產率≥20t/h |
15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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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機型 |
機具類別 |
基本政策報廢補貼額(元) |
加力政策報廢補貼額(元) |
|
9 |
谷物(糧食) 干燥機 |
4t≤批處理量<10t;循環式 |
/ |
4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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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批處理量<20t;循環式 |
/ |
6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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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t≤批處理量<30t;循環式 |
/ |
7890 |
||
|
批處理量≥30t;循環式 |
/ |
13350 |
||
|
批處理量≥100t/d;連續式 |
/ |
2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