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句容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上。
特此報告。
句容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1月7日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法治句容建設規劃(2021-2025)》、句容市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以創新依法行政推進工作機制為目標,以強化行政執法監督為重點,大力開展“誰執法誰普法”活動,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等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強化政治引領,提高政治站位
(一)著力強化政治學習提高政治能力。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理論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制定《句容市農業農村局領導干部應知應會國家法律法規清單》,舉辦農業農村系統干部法治能力專題培訓,發放《農業政策法規匯編》教材,健全常態化學習機制。強化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理論武裝,將黨內法規制度學習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重要內容,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12次,黨委會第一議題傳達學習12次。強化農業農村系統干部的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深化鞏固主題教育成果,不斷提升干部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樹牢以人為本、依法行政理念。
(二)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局主要領導自覺擔起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本局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在局黨委會議上聽取法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研究法治建設工作,加強各項保障,確保法治政府建設落實到位。將農業農村法治建設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相關科室(單位),明確了責任、要求,并將相關內容納入到年底作風效能考核中。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設和全面依法行政的制度機制,按照執法工作的內在要求,我局分別制訂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執法人員行為規范》、《行政執法學習培訓制度》、《行政處罰權力雙程聯控實施意見》、《行政執法權力運行關鍵節點監督實施辦法》等監督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完善了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各項內容,并由局政策法規科對執法活動實行監督檢查。
(三)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研究制定2024年農業農村法治工作要點、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分解方案、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量化標準,明確了任務內容、責任主體。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壓緊壓實。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我局設立了信訪調解室,綜合運用行政調解、行政復議等手段,構建非訴訟糾紛多元化解決綜合體系。落實省農業農村系統年度專題述法會和全市述法會要求,總結過去、展望未來,開展了專題述法工作,明確全市農業農村法治工作的發展方向。
二、規范政務服務,提升工作效能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防止出現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一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文件精神,嚴格做到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二是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通過遴選方式,聘任2名律師擔任局法律顧問,2名工作人員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聘任為局公職律師。三是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制度。建立法制審查工作機制,要求各科室、事業單位對起草的規范性文件、重大項目資金安排,以及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等依法依規審查。四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接受人大代表詢問和滿意度測評,在被評議單位中獲得優異成績。全年未出現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情況,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敗訴案件。
(二)創新構建聯動執法渠道。橫向上,農業農村局堅持與市場監管、公安、司法等部門協同,開展長江禁捕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00余人次,車輛96輛次、執法艇116艘次,查處違法垂釣人員38人;縱向上,與省、鎮江市上級部門齊抓共管、協同作戰,多次開展農資、農產品聯合巡查檢查,印發宣傳資料,接受群眾咨詢,累計完成省級抽樣監測種植業樣品138個,畜禽產品81個,水產品74個,總體合格率為100%。有效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在單位內部,加強行政處罰機構與行業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密切配合,充分運用智慧動監系統、種子備案、農機監管系統等大數據平臺,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檢查,查找違法線索,提升執法效能。
(三)嚴格落實法律授權職能。按照上級部署要求,對照省級四級四同事項單,梳理本部門行政權利清單,及時調整政務服務網權利清單公示內容,確保政務服務工作溝通順暢、有效銜接。我局共有行政權利429項,其中,行政許可27項、行政確認6項、行政裁決2項、行政獎勵14項、行政處罰336項、行政強制29項、行政征收4項、其他行政權力11項。堅持將執法監督與案件評查相結合,邀請行業領域專家、法律顧問開展優秀案件評查,以評促學、以評互學,有效提高執法人員辦案水平和案件質量。
三、創新普法方式,增強宣傳質效
(一)發揮普法宣傳骨干作用。制定《農業“八五”普法方案》《2024年農業農村法治教育工作要點》,建立農業農村局普法志愿者隊伍,加強普法講師團建設,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法治宣傳教育類社會組織。按照《句容市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作方案》,扎實推進農業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提前完成全市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構建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與示范戶結對機制,推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采取包區包片等方式,深入農村開展以案釋法、以案說法,提供有針對性的法治指導。
(二)提高農業從業人員法律意識。著重提高農藥經營人員法律意識。在農藥經營許可證新辦和續證工作中,嚴格要求農藥經營者完成56個學時農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課程的培訓,并取得有資質培訓學校發放的《農藥經營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與監管機構加強溝通,要求培訓課程著重講解《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解讀》《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效提高了農藥經營人員的法律意識。
(三)探索普法宣傳“三農”路徑。為提高農民群眾的法治意識,先后在后白鎮、下蜀鎮、天王鎮唐陵村開展“送法下鄉”暨《民法典》專題講座、農機基層人員安全教育業務專題培訓、高素質農民學法用法培訓。制作水產品質量安全普法短視頻,編排《魚塘啟示錄》普法舞臺劇,聯合多部門開展了長江禁捕宣傳月暨長江禁捕夏秋季專項聯合執法普法活動。12月6日,結合憲法宣傳周重要節點,在后白鎮二圣村法治廣場順利舉辦江蘇省2024年“法潤蘇農·憲法進農村”普法專場活動,大力宣傳憲法、民法典、糧食安全保障法、畜牧法等與農業生產、農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規知識,發放資料1000余份。
四、用心服務,著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是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通過集中培訓、個人自學、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切實加強對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貫徹。邀請市委依法治市辦有關負責同志解讀法治化營商環境相關知識,充分發揮12345政府熱線平臺作用,及時受理各類涉農類的舉報和投訴,解答各類涉農類咨詢。全年,共辦理各類工單180余起,工單辦結率和辦結滿意度均為100%。
二是切實維護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和“雙公示”平臺,做好任務的檢查對象和監管人員抽取匹配,應用信用風險分類結果開展雙隨機任務抽取,提高“雙公示”信息歸集準確性、完整性,達到規范和加強“紅黑名單”認定歸集工作,推動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社會格局。全年,共報送信用歸集信息3類,其中,行政處罰信息68個,行政許可信息38個,報送紅榜歸集信息11個,雙公示信息歸集入庫率及覆蓋率達100%。
三是持續深化政務服務改革創新,嚴格按照承諾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事項,優化政務服務,暢通市場準入機制,不額外提高準入門檻,積極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創新開展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使用登記和駕駛證申領“高效辦成一件事”服務,通過標準化、便捷化的服務舉措,實現申請材料、審核時間有效壓減,快速高效、透明辦理,促進農業機械化健康發展,助力鄉村振興。
五、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情況
全年通過窗口集中辦理農業行政許可38件,行政處罰68件,未發生違法違紀案件,也沒有錯案、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有效保證了行政執法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依法行政水平明顯提高,受到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六、工作中需完善之處
我局法治建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方面還有差距。雖然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建立健全良好的法治環境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規范性文件審查力度方面,公平競爭審查,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方面還需加強。在指導全市農業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力度不足,執法工作人員還需進一步提升執法能力、案卷文書制作能力,將規范、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貫穿到執法工作的全過程中去。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認真總結經驗,繼續強化建章立制工作,加大執法監督,著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法治建設工作做得更好。
(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發揮好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注意防控法律風險。落實“放管服”改革新要求,實施“不見面”審批、“告知承諾制”、公平競爭審查責任制,根據新的事項實施規范,同步更新辦事指南,優化辦理流程,推進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為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探索有效機制。圍繞“陽光”政府的要求,加強政務公開。完善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做到責任到崗,責任到人,有錯必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監督責任落到實處。完善行政執法行為的內部約束機制,嚴格執行行政處罰審核、重大案件集體討論等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行政許可監督運行機制,努力提升全系統依法行政水平。
(三)進一步改進執法方式,推行行政指導。堅持“多規范、少處罰,多指導、少指責”的原則,切實轉變執法理念,轉變執法方式。實現強制行政向非強制行政的轉變,采取“送法上門”、“宣法前置”等形式,承擔起普法宣傳的責任,贏得廣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促使違法行為人自覺改正,主動配合執法,著力解決粗暴執法,濫用強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權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