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牌子)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管理、督察督辦、安全保密,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黨委黨群和起草民政事業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民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體工作。承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和相關文稿起草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資金績效檢查工作;參與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配合有關部門監管民政事業領域公共資金和專項資金,對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實施項目管理。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三、養老服務科
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維,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宣傳教工作,擬訂全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老年人口狀況、老齡事業發展的統計調查工作。
四、區劃地名科(掛“區劃地名辦公室”牌子)
擬訂實施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規范性文件;承擔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處;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和地名信息發布和地名檔案、地名信息系統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協助做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工作。
五、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居民收入認定或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政策。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事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六、社會組織管理科
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規范性文件,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相關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
七、社會事務科(掛“兒童福利科”牌子)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定全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定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轄市區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物,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