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句容市民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起草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政策制度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3.擬訂全市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4.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全市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處;組織指導鄉鎮級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區劃和地名信息發布和地名檔案、地名信息系統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5.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6.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7.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8.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
9.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協調發展。
10.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
11.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