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編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6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報告電子版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全文公開。
一、概述
2018年,句容茅山風景區(qū)管委會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區(qū)關于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堅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開,不斷增強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政務公開工作順利推進,成立以茅山風景區(qū)(茅山湖)黨工委(黨組)書記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設立信息中心負責日常工作,以更好地劃分工作責任,保證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領導小組充分發(fā)揮了組織協(xié)調、調查指導、督促檢查等職能作用。
(二)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在原一系列完整的制度(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責任追究、協(xié)調發(fā)布、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將工作任務分解到各有關科室,強化了信息公開保障工作,推動此項工作的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2018年度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上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126條。
(二)信息公開主要形式:通過管委會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度,管委會未接到群眾有關公開信息申請。沒有因信息公開原因,發(fā)生被申請行政復議、被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2018年度,未發(fā)生涉密信息公開情況,做到了公開的信息不泄密。2018年度,未發(fā)生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事項;在所發(fā)布的信息中未發(fā)現(xiàn)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四、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8年度,管委會不存在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度,未發(fā)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問題
1、實施信息公開還沒有做到充分平衡,還存在少部分人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到位,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2、信息公布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數(shù)量、質量還需進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問題,管委會將認真查找并糾正問題,努力克服和解決困難,有序有效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開展。
1、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員隊伍建設,提升信息員綜合素質,提高工作效率。
2、加大學習培訓力度,廣泛開展干部信息公開基本規(guī)范培訓,全面提高相關工作人員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3、加大信息采集和發(fā)布力度,提高信息質量,豐富公開內容。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重點公開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
4、強化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公室職能,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督促檢查,保證及時更新、上傳全面、準確、優(yōu)質的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