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管理,建立規范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開發布的信息包含各級各類網站、報刊等媒介發布的信息。
第三條 嚴格實行信息審批制度,堅持“先審后上、分級負責、保證質量”和“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的原則,未經審核的信息一律不準上網發布。
第二章 職責劃分
第四條 句容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網站政務信息發布的日常協調管理和上網政務信息的審核編輯工作。
第五條 各職能科室、中心具體負責相關信息的采集、撰寫、編輯、上報,確保信息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 信息報送
第六條 信息報送要嚴格把關,各科室、中心對所報送信息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時效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對外發布所有信息未經科室領導審核確認,不得報局辦公室審核發布。
第七條 各科室、中心須指派一名責任心強、業務能力突出的人員擔任信息員,信息員要認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寫校對相關稿件,經主管領導審核后,負責將本部門所需上報的信息(附審批表)及時上報辦公室,同時做好報送信息的備案存檔工作,由辦公室進行審核。涉密信息需經一把手審核。
第八條 各科室、中心上報信息的審核表,需明確指定發布相應欄目,辦公室審簽后發布。
第四章 網站信息審核及發布流程
第九條 網站信息審核及發布流程
(一)各科室、中心經辦人或指派的信息員擬稿、核稿,填寫審批表(審批表附后)。
(二)由經辦人或信息員提交主管領導審核簽字。
(三)審簽通過后,由經辦人或信息員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電子文檔和審批表報送辦公室,并做好備案存檔工作。
(四)經審簽的信息由單位信息員正式發布。
第五章 發布時限及數量
第十條 信息的采集要有時限性。重大的會議(活動)信息的采集發布要與會議(活動)同步,一般的會議(活動)要在會議(活動)開展后兩日內報送信息,過期的信息將不予發布。工作動態欄目信息兩周之內不少于兩條,各科室、中心每月保證兩條,政策文件半年要進行更新,人事、信息公開欄目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六章 發布信息備份
第十一條 經發布的所有信息均應進行備份存儲,并保存相應信息的審批表。
第七章 獎勵與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報送信息工作納入機關各科室、中心的年度目標考核。對沒有完成任務的年底將不予評選先進。
第十三條 對應及時報送而沒有報送的,辦公室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予整改的,局辦公室報經局領導批準后予以通報批評。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句容市科學技術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