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
為進一步落實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和鎮江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關于規范中小學(幼兒園)“進校園”活動的通知》的要求(相關文件已轉發),現將我市相關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進校園”活動的認定
通知中所有“進校園”活動,指的是教育系統以外的單位(部門)牽頭組織的,需要到學校內利用學校的場所、師生等資源開展的各項活動,不包括教育局和學校牽頭組織的各項活動,也不包括外單位(部門)到學校進行的檢查、組織學校利用線上參加的活動。
二、關于“進校園”活動的原則
所有“進校園”活動應堅持公益、免費原則,任何單位(部門)組織開展的“進校園”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借機收費的活動,不利于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學校要堅決拒絕。相關部門組織的“增華閣”作文比賽等影響較大的文化品牌活動, 因涉及收費,建議學校可以宣傳,讓學生自愿參加,原則上不要通過行政手段集中組織。
三、關于“進校園”活動的次數
各學校應嚴格按照《鎮江市2024年規范中小學(幼兒園)“進校園”活動清單》和《鎮江市2024年規范中小學(幼兒園)“進校園”活動學校自主選擇目錄》開展“進校園”活動,每年“進校園”活動總次數不得超過20次,各校自主選擇項目不得超過4項。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進校園”項目和次數。教育部門牽頭組織的活動和學校牽頭組織的并邀請外單位(部門)參與的活動,不在統計范圍之內。
四、關于“進校園”活動的要求
1.各學校要對照清單和目錄,統籌規劃好一學年“進校園”活動,要注意整體規劃、同類合并、聯合開展,盡量避免同類型活動重復開展。
2.因受活動項目與次數的限制,學校確實需要教育系統外的單位(部門)的資源“進校園”,可協調相關單位(部門)聯合開展活動,也可把相關活動納入專題教育,以課程的形式進行。
3.各學校要提高站位,嚴格執行好省市“進校園”文件,安排專人負責規范“進校園”工作。對教育系統以外的單位(部門)牽頭組織的“進校園”活動嚴格把關,精心遴選,確保每項活動組織方與承辦方能夠“雙贏”。對不能“進校園”的活動,耐心做好解釋,維護好教育良好的發展生態。
4.各學校每月填寫《“進校園”活動統計表》(見附件),每月2號前將上月開展的活動通過政務網報送至教育局辦公室,聯系人:魏偉,聯系電話:87272249。局辦公室將協調好相關科室,根據各學校承擔的“進校園”的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教育系統內外組織的各項“進校園”的活動,切實減輕學校負擔。
句容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