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委發〔2025〕11號
關于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林梅實踐”
——“綜治積分超市”的實施方案
為提升鄉村治理水平,推廣林梅村“綜治積分超市”經驗,計劃于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兩批在全鎮推廣,通過村民自治,引導群眾主動參與村級公共事務,將自治行為標準化、具象化,量化自治工作,使鄉村社會治理由傳統的“村里事”轉變為“家里事”,由“任務命令”轉變為“激勵引導”,讓村民由“旁觀者”變為“參與者”。
一、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
推廣單位:王莊村、西馮村、二圣村、古村、西城村、槐道村、泗莊村、長里崗村、東風村、延福村10個村。
工作內容:1.籌建綜治積分超市,包括選址、裝修、設備購置等,確保超市能夠順利開業運營。建立完整的兌換管理臺賬,明確積分兌換規則、流程等,確保積分兌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2.開展宣傳發動,通過農村大喇叭、宣傳欄、入戶走訪等方式,向群眾普及“綜治積分超市”社會治理相關內容,提高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
第二階段:2025年11月至2026年10月
推廣單位:后白村、徐巷村、五星村、夏王村、曹村村、蘆江村、張廟村、淮源村、東灣村、李家橋村。
工作內容:1.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繼續完成剩余村的推廣工作,確保“綜治積分超市”社會治理模式全覆蓋。2.完善積分管理和兌換機制,根據第一批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群眾的反饋意見建議,對積分體系、評分細則等進行調整和優化。
第三階段:2026年11月至2026年12月
工作內容:總結交流經驗,組織開展“綜治積分超市”社會治理模式經驗交流會,分享成功經驗和做法,探討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優化制度,形成長效機制。
二、具體措施
(一)強化黨建引領,夯實組織基礎
1. 村黨組織書記親自掛帥,兼任“綜治積分超市”主管,并配備1-2名村干部作為專職工作人員,負責綜治超市的日常管理和運營。
(二)優化積分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2. 各村根據實際,因地制宜制定評分規則,明確正向加分和負面扣分標準,確保積分管理的科學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和建議,動態調整和優化評分細則。
3.建立積分公示與存儲制度。將評議結果及時在村務公開欄上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存入綜治賬戶,確保積分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三)健全監督評議,確保公平公正
4.成立由村干部、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等組成的監督評議委員會,對各類主體的日常行為進行全面監督和公正評議。
5.定期召開評議會議,對群眾的日常行為進行客觀、公正的評議和賦分,確保積分管理的權威性和準確性。同時,及時將評議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上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四)推動志愿服務,弘揚奉獻精神
6.建立微信群、QQ群等志愿服務線上平臺,定期發布志愿服務活動信息。同時,建立完善志愿服務正向激勵機制,對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的群眾賦分,激發群眾參與熱情。
(五)豐富兌換渠道,滿足多元需求
7. 開設“積分兌換超市”,運營資金采取政府補貼、村集體投入、社會捐贈等多元保障模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綜治超市”的運營和管理,豐富兌換渠道和方式,提升超市的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對于村情相似、地理位置相近的村,鼓勵采取合并籌建綜治積分超市,做到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時,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8.逐步拓展積分兌換范圍,將更多優質商品和服務納入兌換范疇,滿足村民的多樣化需求。并加強兌換商品和服務的質量監管和價格管理,確保兌換商品和服務的物美價廉、優質高效。
(六)確保資金充足,保障穩健運行
9. 對建成并通過驗收的村給予一次性資金補貼,全力支持超市的運營與發展。
三、工作要求
將“綜治積分超市”建設納入重要議程,明確村級責任。依托現有網格體系,由村干部或黨員擔任網格員推進工作。加強宣傳動員,提升群眾知曉參與度。嚴格執行積分標準,發揮監督評議委員會作用確保公平公正。利用“數字鄉村”平臺加強積分動態管理。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保障高效運行。
附件:1. 后白鎮XX村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分值指導標準
2. 后白鎮XX村“綜治積分超市”積分審核表
中共后白鎮委員會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后白鎮XX村社會治理積分制管理分值
指導標準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類
1. 制止正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100分。
2. 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國家、集體、他人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100 分。
3. 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實施搶救、救災、救人行為。100分。
4. 協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線索、偵破刑事案件。100分。
5. 參與調處婚姻、家庭、土地權屬等民間糾紛。50分。
6. 協助處理群體性事件。50分。
7. 舉報封建迷信行為,非法宗教活動。50分。
8. 提供本地非法集資、傳銷窩點、各類詐騙信息。50分。
9. 提供制造、販賣、運輸、貯藏、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信息。50分。
10. 舉報賣淫嫖娼、傳播淫穢物品。50分。
11. 制止、舉報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50分。
12. 制止、舉報制造、傳播謠言行為。50分。
13. 反映、制止故意破壞國家、集體、個人財產行為。50分。
14. 參與村里組織的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活動。50分。
15. 參加村組織治安巡邏的,每次積50分。
16. 參加村矛盾調解工作,每化解一起糾紛。50分。
17. 參加村組織的網格化社會治理,幫助群眾提高群眾知曉率、安全感和滿意度的,每次積30分。
二、公益美德服務類
1. 經過村同意結對幫扶留守老人、留守兒童的,并參加統一服務日活動,每次積50分。
2. 為困難生計家庭提供幫助的,每次積50分。
3. 參加助老、扶殘家政服務活動的,每次積50分。
4. 參與公益植樹活動。50分。
5. 參與志愿者服務活動。10分。
6. 幫助解決留守兒童、婦女、老人生產、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30分。
7. 拾到錢財物主動上交或歸還失主。50分。
8. 宣傳黨和國家政策,幫助發放宣傳資料等。10分。
9. 移風易俗、紅白喜事不大操大辦,喪事按殯葬改革辦,每次積100分。
10. 獲得見義勇為(縣)市級及以上證書的,當年每次積500分。
三、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類
1.制止、舉報秸稈焚燒行為。15分。
2.舉報違章建筑、破壞環境等行為。15分。
3.主動參與村(社區)清除牛皮癬小廣告、清掃公共場所衛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0分。
4.參與村組織的一事一議活動。15分。
5.參與村組織的義務勞動。15分。
6.參與村組織的各類會議。50分。
7. 為鄉村發展、治理建言獻策并得到采納。50分。
8.領辦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如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50分。
9.其他參與鄉村建設的行為。50分。
四、特別優秀獎勵類:
1.獲得國家級榮譽,積1000分。
2.獲得省級榮譽,積800分。
3.獲得地市級榮譽,積500分。
4.獲得縣市級榮譽,積400分。
5.先進事跡被國家媒體報道,積800分。
6.先進事跡被省級媒體報道,積600分。
7.先進事跡被地市媒體報道,積500分。
8.先進事跡被縣市媒體報道,積300分。
9.先進事跡被鎮媒體報道,積200分。
五、遵守村規民約類
1.家庭無家暴現象及虐待家人行為,當年積10分。
2.鄰里團結無矛盾糾紛,當年積10分。
3.保障子女的義務教育權利、無輟學現象,當年10分。
4.家庭成員學歷提升,當年家庭成員考取本科及以上的,每次積500分。
5.家庭改廁、改圈、改廚,當年積10分。
6.垃圾分類處理,踐行廚余堆肥等環保生活方式,當年積15分。
7.家庭內外環境整潔、干凈衛生,每季度考核在最清潔檔次的,當月積10分。
8.家庭成員入黨、參軍,每次積500分。
9.參加民兵訓練及有關工作,每次積100分。
六、扣分類
1.經審判違法犯罪行為,不再享受積分兌換服務,處罰完成后可以參與積分。
2.出現違法違紀問題,取消評優資格及兌換獎勵,在規定期限內仍可積分但不參與積分兌換獎勵。
3.參與邪教組織和非法團體做的活動,每次扣50分。
4.不配合村相關工作,并造成一定惡劣影響的,每次扣50分。
5.其他不支持村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0分。
6.不履行贍養老人和撫養子女義務的,每發現一次,扣50分。
附件2:
后白鎮XX村“綜治積分超市”積分審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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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對象 |
積分事由 |
積分值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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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評議組簽字: 監督評議主任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