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華陽地鐵站停車場管理單位由句容市句通智慧交通有限公司變更為句容市榮美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現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汽車停放費實行計時收費,原收費標準不作變動。
(一)機動車泊位數:地上261個。
(二)收費標準:
1. 進入停車場30分鐘(含30分鐘)內免收汽車停放費。
2. 超過30分鐘的,計費時長自車輛進入停車場開始計時,連續停車12小時(含12小時)以內,汽車停放費標準5元/車;連續停車12小時以上,按0.5元/小時加收(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連續停車24小時(含24小時)以內,汽車停放費標準最高10元/車。
3. 連續停車超過24小時,重新計費累計收取,免費時長不重復。
4. 包月停車在不超過該停車場收費標準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約定。
(三)免收汽車停放費的車輛:執行公(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行政執法車、市政服務車;因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影響,按照政府應急管理要求而臨時停放的車輛;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且由殘疾人本人(殘疾證)駕駛的機動車。
(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停車30分鐘(含30分鐘)內免收汽車停放費;超過30分鐘的,計費時長自車輛進入停車場開始計時,汽車停放費按現行相應收費標準減半收取;連續停車超過24小時的,重新計費累計收取,免費時長不重復。
汽車停放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此標準為最高標準,下浮不限。
二、江蘇尚元城鎮建設有限公司要加強對停車場實際運營單位監管,在停車場實際運營單位發生變化時,及時向市發展
改革部門報備變更。
三、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在實施收費時要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做好收費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本批復自2025年9月22日起執行,《句容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句容華陽地鐵站停車場汽車停放收費標準的批復》(句發改價〔2024〕55號)同時廢止。
句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