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委屬單位:
經委黨委研究,決定:
杜 薇同志聘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人事科科長,免去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務審計科科長、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科科長職務;
許曉航同志兼任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督查科科長,免去其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督查科副科長職務;
劉 蕓同志聘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全倉儲與科技科科長,免去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改革和政策法規科副科長職務;
鄭佳麗同志聘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務審計科科長,免去其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經濟信息科副科長職務;
陳炳蓉同志聘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科科長,免去其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督查科副科長職務;
巫 江同志任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推進科科長,免去其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推進科副科長職務;
李 暢同志任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調度科科長,免去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固定資產投資科副科長職務;
雷亞鋒同志任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經濟信息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團委副書記職務;
葉 睿同志任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督查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柳 艷同志任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督查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陳 章同志任市重大項目建設服務中心項目推進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根據團市委《關于同意巫天楠等同志職務任免的復函》(句團組〔2025〕13號)文件,經委黨委研究決定:
巫天楠同志任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團委副書記。
免去葉如婧同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人事科科長職務。
上述人員職務任免后,原編制性質、身份不變。
中共句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員會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