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組織:
經黨工委研究,決定:
楊 軍同志任機關黨支部書記;
張佩佩同志任機關黨支部副書記;
陳華英同志任東門社區哈佛星城黨支部書記,免去其甲城社區第二黨支部書記職務;
王 嬌同志任句容市志愿者之家黨支部書記,免去其梅花社區安置公寓黨支部書記職務;
王 婷同志任梅花社區安置公寓黨支部書記;
經圣芳同志任葛仙社區聯盟村黨支部書記;
于 璽同志任葛仙社區葛仙小區黨支部書記;
郭愛麗同志任中凌社區中凌黨支部書記;
曹 蕾同志任中凌社區五行操健身隊黨支部書記;
江正平同志任中凌社區鄰里守望隊黨支部書記;
凌 芬同志任義臺街社區凌家園黨支部書記;
楊靖雯同志任義臺街社區文化新村黨支部書記;
任青香同志任崇明社區香江麗景黨支部書記;
巫 楠同志任崇明社區西崗黨支部書記,免去其馬扎里社區玫瑰苑黨支部書記職務;
張充聞同志任句容市群鳴相聲社黨支部書記,免去其東門社區哈佛星城黨支部書記職務;
劉長容同志任茅山社區陽光花園黨支部書記,免去其葛仙社區葛仙小區黨支部書記職務;
鄒 俊同志任甲城社區第二黨支部書記;
豐 琦同志任馬扎里社區玫瑰苑黨支部書記;
俞 靜同志任建新社區第二黨支部書記;
免去戴榮國同志機關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王廣成同志機關黨支部副書記職務;
免去趙偉同志句容市志愿者之家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于佳佳同志葛仙社區聯盟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于洋同志中凌社區中凌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黃炎同志中凌社區鄰里守望隊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陳楚楚同志中凌社區五行操健身隊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樊海燕同志義臺街社區凌家園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蔣靜雯同志義臺街社區文化新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田倞同志崇明社區香江麗景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任青玉同志崇明社區西崗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薛莉同志句容市群鳴相聲社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袁秋霞同志茅山社區陽光花園黨支部書記職務;
免去劉丹丹同志建新社區第二黨支部書記職務。
中共句容市委崇明街道工作委員會
2021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