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指導機關直屬單位退休干部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和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上級下撥和市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
(三)火災防治管理科。貫徹落實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四)防汛防旱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長江等重要河湖庫、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
(五)礦山地震地質科。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含地質勘探)。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七)安全生產基礎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負責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業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貫徹落實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八)政策法規科。組織起草相關規定,承擔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組織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
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安全生產、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省市較大事故掛牌督辦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
(九)市安委辦協調督查科。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句容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為安全生產提供宣傳教育服務;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