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實施句容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開原則
公開的應急管理信息,是指局機關在履職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反映局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非涉密的信息。
應急管理信息公開原則是:嚴格遵循《條例》和市政府有關規定,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通過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句容政務公開網等多種有效形式及時公開應急管理部門非涉密的應急管理信息,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提高應急管理工作透明度,促進科學民主和依法行政。
二、應急管理信息公開范圍
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信息:
(一)本部門基本信息,包括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等;
(二)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
(三)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的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
(四)辦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及辦理結果;
(五)地方人民政府規定需要主動公開的財政信息;
(六)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情況;
(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社會影響較大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救援情況,經過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依法批復的事故調查和處理情況;
(八)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開形式
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信息公開形式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主動公開為主,依申請公開為有效補充。
主動公開,是指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在應急管理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多種有效形式主動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公開或發布的有關工作。主動公開的方式,主要包括市應急管理局網站、句容市政務公開網、微信公眾號等。
依申請公開,是指市應急管理局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要求,按有關程序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的有關工作。
四、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一)設立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
市應急管理局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局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局辦公室作為市應急管理局政務公開工作的主辦科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局機關信息公開工作。局機關各科室確定一名信息員,具體負責信息公開工作。信息公開內容由辦公室通過句容政務公開網對外發布,由辦公室匯總報分管領導審核后發布。
(二)按照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
根據《條例》有關規定,局機關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單位根據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目錄,按規定程序在信息形成和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報送公開(發布)有關應急管理信息,并對所報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合規性負責。
(三)依申請公開的受理、答復程序
凡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需要向市應急管理局提出有關信息公開的申請后,由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受理,經局領導簽批后,轉由相關科室辦理、答復,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負責督辦落實。
五、信息公開運行機制
信息員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在應急管理信息形成或者變更后,凡符合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目錄規定應主動公開及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均需局領導簽批后公開。
六、保障措施
一是組織保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局辦公室組織落實,其他各科室密切配合。
二是機構設置,依托局辦公室設立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落實各項工作。
三是落實人員,明確各科室信息員專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
四是經費保障,確保市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工作常態進行。

